2004年9月至12月,是我习作的一个高峰,据Word统计,合计写作小十万字。当时尚未开始Blogging,写出的东东悉数存于硬盘。除个别篇章而外,绝大部分始终沉睡。为避免发霉起见,翻捡那些尚可入目的,拿出来见见阳光。

贴三个虎头无尾没写完的,算是小说,此其三。

我认识她很偶然。她安静而纯洁,像个不谙世事的高中生。来自农村的我木讷而委琐,在她面前自卑得几乎说不出话来。

我们的真正接触由于一阵风。中国是一个多风的国度,时时刻刻都吹拂着各式各样的旋风。当时的风是交谊舞,无论男女老少,有个场地便跳,逮着时间就跳,狂热程度远胜后来的街舞。我被这阵风裹着,深感作为一个男人,必须学点交谊舞。可是我真的太笨,总是不得要领。大家都去找舞伴练习,女同学是轮不上我的,这使我越发地怨恨自己。

恰巧在这时候我又碰见她,在教室里休息的时候。我鼓足勇气,大着胆子请她作我的舞伴,一起去参加一个交谊舞培训班。我满脸通红,语无伦次,自己都不知道在说些什么。她微笑着静静地听,终于明白了我的意思。她竟然满口答应,这使我禁不住心花怒放。

当时流行的一本书上说,老实人会爱上遇到的第一个女孩。不知道是这话太精辟,还是我身不由己地受到它的暗示,交谊舞我终究还是没有学会,但仅仅在两次接触之后,我们就坠入爱河。

至今我都不明白她为什么会爱我。我身材矮小,长相丑陋,行为举止不大方,而且穷得叮当响,完全配不上她。但确确实实,我不是自作多情的单向思,她真的也爱我。我们的交往使我的一个同学嫉妒得牙根直痒,他朝思暮想着找一个漂亮女朋友,没想到我却如此轻而易举。

不必细说我们的疯狂。不出一月,一位特别器重我的老师专程找到我,满脸写着失望,语重心长地说:年轻人,要有点事业心。

我哪里听得进!我忘记了一切,满心满眼全是她。我恨不能分分秒秒都和她在一起。我陪她去上课,或者在她上课的教室外面等她。冰城的冬天有多么寒冷,我似乎完全无知无觉。身为研究生,我应该在实验室用功作课题,实验室我倒是天天去,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
2004.11.2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