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约从一本名为《狼图腾》的畅销书开始,写狼的书籍和文章便前所未有地多了起来。狼不再是贪婪成性的凶残畜牲,俨然是人类学习的榜样了。有那么一小撮人,殚精竭力要给狼平反,誓死把狼打造成精英。

前两年,流行《谁动了我的奶酪》。美国人硬是把一个关于老鼠的小小寓言鼓捣成一本书,劝诫人们积极应对变化。谁管它浅薄还是深刻呢,总之吹棒者甚众,更有好事者“船载以入”,搞得中国沸反盈天。一时间,管理界流行寓言故事,主角总是某种动物,而且定是名声极恶劣的品种,就连大腕企业家们也言必称寓言,MBA的案例教学也宛如故事的天堂。

这一次,狼成了寓言的主角。作为新一轮的动物英雄,狼带起又一波的商界流行风潮。

用浅显的故事阐述企业管理,这并没有错,毕竟大家都忙得四脚朝天的,没有功夫和耐心去读那些枯燥的大部头管理理论。但也许是心存偏见吧,我总觉得要美国人来给我们讲寓言未免滑稽了一些。泱泱中华五千年,故纸堆里腐烂的故事也足够把美国淹没五百回的了;寻找管理的精髓,光是老子五千言《道德经》就是一辈子也参领不透的。无疑,现代管理理论由西方人创立和主导,但是要寓理论于故事中,他们还太嫩了。

所以,这些关于狼的大作,我没有一本仔细读过,就是在书店里翻翻也耐不住太长时间。我猜,它们的主旨,无非是教导人们学习狼的团队精神。

是啊,狼的团队合作精神的确值得人们景仰。它们为了共同的目的,精诚团结,常常宁可牺牲自己也要维护团队的利益。它们甚至连狈也能团结,取长补短,互为利用。与互相拆台、难于合作的人类相比,这确实是极宝贵的品质。在中国,人人心怀帝王之志,个个争当狮虎霸王,芝麻大的西瓜也要抢夺,要是有一亩三分地儿,就必定打得血肉横飞,可共苦而不能同甘更是不在话下。比之狼群,中国人真的应该汗颜。[真实:狼其实缺乏团队精神,狼贪婪自私残忍冷酷。]

不过,狼的某些习性却未必是人人了解的。比如,据说狼是直肠子,就连狼粪烧出的烟也直而聚,虽风吹而不斜,因此古代的烽火传讯才采用狼烟呢。相较于人类弯弯绕的复杂性情,直肠子的诚信狼也值得学习吧。[真实:狼烟并不是狼粪的烟,狼粪根本点都点不着。]

狼还有一种罕见的脾气。在高等肉食动物中,它是少有的蚕食同类的动物。在冬日的西伯利亚荒原上,常有狼群追赶雪车,唯一的解决之道是在拼命奔跑的同时射杀车旁的狼,狼群便忙于争吃那死狼(甚或只是受伤的狼),便可使追兵暂缓了。土人聪明,善于利用狼的禀性来“与狼谋皮”,那做法便是在多狼的原野上驾驶敞篷车狂奔,成百上千的狼上前围攻,手执藤圈的勇士套住狼的脖颈拖上车来,另外两三人剥下狼皮,把余下的无皮之狼扔下车去,群狼立即风卷残云般吃尽狼肉,如是反复而乐此不疲。

写到这里突然觉得,狼吃狼也许并不少见。在“江南旱”的非常年份,“人食人”不过为了维持生存,并不值得谴责。战争却可算得典型的人吃人了吧,而且比狼有过之而无不及,狼毕竟不会猎取同类呢。至于权势吃人,或为名为利相互残杀,那更是天天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日常琐事。鲁迅先生读书深刻,他发现字里行间到处都写着“吃人”二字!

可见人毕竟是万物之灵,比任何动物都高级。这狼,竟不值得学习。依我看,一定要找个动物榜样,还不如学狗。相信我,狗是绝对不吃狗肉的。

旧作,写于2004.11.3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