总有一些东西不可以出卖

昨天我随手写了几句,说”这是没有原则的时代”。立刻有人留言说,卖脑的跟卖肉的没有本质区别。 您不必惊讶,我其实是同意这个观点的——只要附加某种条件。人总是依靠出卖某种东西来谋生的。在这个意义上,出卖什么都不值得谴责;在这个意义上,卖脑跟卖肉没有区别。也正因为如此,您仍然不必惊讶,我是赞成色情服务合法化的。 没有什么人是不可以被收买的,只要收买的价码够高。当然,这个”价码”并不一定是金钱,名、利、色、权、位,总有某样武器能击倒你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