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我随手写了几句,说”这是没有原则的时代“。立刻有人留言说,卖脑的跟卖肉的没有本质区别。

您不必惊讶,我其实是同意这个观点的——只要附加某种条件。人总是依靠出卖某种东西来谋生的。在这个意义上,出卖什么都不值得谴责;在这个意义上,卖脑跟卖肉没有区别。也正因为如此,您仍然不必惊讶,我是赞成色情服务合法化的。

没有什么人是不可以被收买的,只要收买的价码够高。当然,这个”价码”并不一定是金钱,名、利、色、权、位,总有某样武器能击倒你。

然而,如果你什么都卖,最后你会变得一无所有,甚至连这个人都不再存在。当官的出售权力,不仅卖掉权力,同时失去的可能包括自由和性命。当鸡做鸭之人出售肉体,不仅卖掉美丽,健康和躯体可能都不再属于她们。

在物欲横流的商品社会,也一定要保留一块净土,一块绝对不可出售的纯洁之地。在最恶劣的情况下,也要守住最后的底线,那就是一些基本原则,一些绝对不可松懈的基本原则。只有这样,人才能拥有自我;只有这样,社会才能避免崩溃。

《读者》曾经发表过一篇文章,讲吴偑孚、徐世昌等人,在晚年境况不佳的情况下,也决不与日本人同流合污。他们守住了他们仅有的最后原则,英雄虽末路,仍不失可敬可钦。

人穷志短,没饭吃的时候什么都拿去换钱,这无可厚非。但人们经常看到,恰恰是一些穷不可挡的人,人穷志不穷,活出自己的味道;偏是一些人上之人,穷得只剩钱,活得没有精神。

所以我感到可悲,在这个没有原则的时代,人人出售任何可卖之物。曾国藩对自己要求苛刻,稍有懈怠就骂自己禽兽不如。按照这样的标准,现在的人们,岂是一个禽兽不如了得!